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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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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经开区公共(gōnggòng)服务局,市直(shìzhí)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guànchèluòshí)《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tuījìn)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hào))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nián)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现就(jiù)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普通高中招生(zhāoshēng)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25年初中(chūzhōng)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zōnghé)素质评价,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lùqǔ)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bìyèshēng)及全市高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范围,实行属地招生。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面向荆州区(jīngzhōuqū)(含文旅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shíshǒushì)、监利市和洪湖市(hónghúshì)招生;沙市中学面向沙市区(含经开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市和洪湖市招生。综合(zōnghé)高中试点学校面向属地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市体育运动学校、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地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经我局审核具有招生资质(zīzhì)的各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一)计划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xiàdá)市州总计划,全市(quánsh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我局依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jiéhé)全市教育发展需要及学校实际办学现状分校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我局结合各校办学条件、师资(shīzī)力量、生源情况分校下达。

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与执行、选课走班与班额控制必须匹配,凡出现大班额的,除严肃(yánsù)问责外,一律调减来年(nián)招生计划。

(二)计划(jìhuà)(jìhuà)类别。省级重点、示范(shìfàn)高中招生计划(不含市教育局下达的两所省级重点高中在(zài)县市的招生计划和“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体艺特长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0%。执行统配计划时,根据各初中(chūzhōng)学校参考人数(rénshù)占区域内参考考生人数的比例,由各县(市、区)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创新人才(réncái)培养计划。省级重点高中(zhōng)荆州中学、沙市中学从总招生计划中单列“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面向全市实行联合招生,开展(kāizhǎn)创新人才早期培养。

(四)自主招生。两所省级重点高中试行自主招生,鼓励招收具有发展潜质的创新人才(réncái),招生计划控制在1%以内,具体(jùtǐ)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xuéxiào)研究制定,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五)体艺(tǐyì)特长生招生。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文件另文下发。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xuéxiào)录取资格(zīgé)线的80%,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录取资格线的90%,且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市体育运动学校除外(chúwài))。

(六(liù))综合高中招生(zhāoshēng)。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批次录取,注册普高学籍,高一下学期可选择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或继续接受(jiēshòu)普通高中教育。

“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管理信息系统(xìtǒng)”(以下简称“省中招系统”)是(shì)省定的唯一合法的招生平台,应届初中(chūzhōng)毕业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培养和(hé)“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要在省中招系统上填报志愿(已纳入“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后期注册学籍的重要依据,志愿由(yóu)考生自主填报,严禁代填。

1.报考普通高中(gāozhōng)学校的考生(kǎoshēng),志愿(zhìyuàn)按照(ànzhào)提前批次和第一、二批次设置。提前批次为省级重点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计划(jìhuà)”、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志愿,第一批次为省级重点、省级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民办高中志愿。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每个类别(lèibié)可选择(xuǎnzé)1所学校填报;其他批次志愿,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可在每个批次每个类别的高中学校中选择1-4所学校填报。所填志愿为平行志愿。

2.报考中(zhōng)等职业学校(xuéxiào)(xuéxiào)的应届考生,可在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2-3所学校填报,考生入学后再选报确定专业。建议考生填满3个志愿,凡是只填报1个志愿或几个志愿重复(chóngfù)的,不利于考生录取。考生所填志愿为顺序志愿。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yuè)7日0:00至7月11日24:00。逾期不能进行志愿填报和(hé)修改。

1.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律凭报名号和密码,统一(tǒngyī)在省中招系统上进行,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中职学校、“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全部在此平台上录取。志愿分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和中等职业(zhōngděngzhíyè)学校两类,在同一个页面内(nèi)填报,但(dàn)两类志愿不得交叉填报,凡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无法填报普通高中各类志愿。各县(gèxiàn)(市、区)应(yīng)根据本地实际条件在当地(dāngdì)集中设置1-2个志愿填报咨询点,方便不具备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现场填报,解答有关问题(wèntí)。

2.志愿修改(xiūgǎi)。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kǎoshēng)可以凭报名号和密码,在网上及时修改。

1.网上志愿必须(bìxū)与(yǔ)书面确认(quèrèn)内容(nèiróng)一致。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所填志愿在(zài)网上提交成功后方能(néng)生效。为确保所填报的志愿与考生意愿绝对一致,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héduì)。各地各初中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huò)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诚信教育,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考生网上志愿书面打印稿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审核签字后,交各地中考办存档。凡已(yǐ)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2.志愿填报必须(bìxū)遵循生源范围。考生只能按市(ànshì)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及生源范围选报志愿。

3.中考文化成绩以“A”呈现的高分段(duàn)考生(不含已纳入(nàrù)“创新人才培养(réncáipéiyǎng)计划”的考生),可按照生源范围,填报荆州任何一所高中学校志愿。

4.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tèchángshēng)志愿(zhìyuàn)填报。参与招生学校(xuéxiào)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de)学生(xuéshēng)应在省中招系统填报提前批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和(hé)其他批次志愿,由市中考办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中考总分达到体艺特长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后的体艺特长生,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自动失效,凡被录取后的体艺特长生,不得退档或转录(zhuǎnlù)。经审核不符合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要求的考生,按其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参与录取。

5.各县(市、区)中考办(bàn)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特别要加强对(duì)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专业模式培养的招生政策宣传,引导考生(kǎoshēng)合理选择(xuǎnzé)。

五(wǔ)、录取规定和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xuéxiào)分两次开展录取(lùqǔ)(lùqǔ):(1)由市中考办按照应届初中毕业生(bìyèshēng)网上志愿填报情况,在省中招系统上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名单由市中考办下发到(dào)各(gè)招生(zhāoshēng)学校,并统一发放由市中考办和招生学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凡未经招生学校和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及录取行为一律无效。(2)录取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时,由招生学校凭学生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中考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lùqǔ),按照以下规定及办法实施: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sùzhì)评价(píngjià)(píngjià)结果,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1)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达到B等及以上,方能参加省级、市级(shìjí)示范(重点)高中录取;(2)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考查成绩均达到C等,方能参加一般普通高中的录取。

(二)录取顺序及规定(guīdìng)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照录取批次(pīcì)顺序录取,每个批次按学校类别顺序和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zéyōulùqǔ)。录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1.前一批次录取后(hòu)落选的考生参与后一批次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cānjiā)下一批次的录取。

2.录取同一批次(pīcì)的考生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实施。

3.省级重点、示范高中(gāozhōng)录取时,先完成统招计划,再进行统配计划的录取。考生填报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学校(xuéxiào)志愿后,首先参加统招生(tǒngzhāoshēng)排序,若未进入(jìnrù)统招计划,随即自动(zìdòng)进入该校统配生排序。统配计划一次性下达到初中学校,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在(zài)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50分以内(yǐnèi),其他省级示范高中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60分以内,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sùzhì)评价结果,按志愿逐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统配计划统一收回,按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第二批次学校未招满时,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lùqǔ)(lùqǔ)结束后,进行一次集中补录。未被录取考生依照市中考办发布的征集志愿(zhìyuàn)公告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征集志愿,市中考办根据征集志愿、考生分数和(hé)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征集志愿公告和集中补录时间(shíjiān)另行通知)

5.录取工作结束后,凡未(fánwèi)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pǔtōnggāozhōng)学校,不再组织补录。

6.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在投档资格(zīgé)线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次递补。考试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且具备优录条件(tiáojiàn)的(de)考生(kǎoshēng);若(ruò)还不能区分,则依次按考生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

7.考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在省中招系统上查询录取结果(jiéguǒ)。

8.市体育运动学校(xuéxiào)、综合高中(gāozhōng)试点学校、民办高中录取的学生在高中就读期间,无特殊情况,在市域范围内不得转学。

市教育局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gāozhōng)录取(lùqǔ)最低控制分数线。志愿填报期间,各(gè)地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预估或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提前招生。

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市、县(xiàn)(市、区)两级中考办(bàn)联合组织实施落实。

市、县(市、区)中考办(bàn)通过省(shěng)中招系统分批分段(fēnduàn)为招生学校投档,在(zài)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认录取后,统一打印录取名册。凡审核通过并于(bìngyú)省中招系统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需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由市教育局中考办、县(市、区)中考办和招生学校共同(gòngtóng)验印盖章的录取通知书。凡未经招生学校、县(市、区)中考办和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

六、加分(jiāfēn)优录规定及建档办法

普通高中加分优录规定,按《荆州市教育局(jiàoyùjú)关于(guānyú)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执行。

考生档案由初中学校负责(fùzé)组建。考生档案材料包括(bāokuò):初中学籍档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体检表、加分优录登记表和学生中考志愿信息表(志愿信息表统一张贴于档案袋(dàngàndài)封面)。

县(市、区)中考(zhōngkǎo)办负责录取时的考生档案管理,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到(dào)各地中考办领取考生档案。

七、招生纪律和工作要求(yāoqiú)

(一)加强组织领导(lǐngdǎo),压实工作责任。各地教育主管部门(zhǔguǎnbùmén)要成立高中阶段(jiēduàn)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duì)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高中阶段学校(xuéxiào)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zérènrén),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中考办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中学校要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分工,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工作机制(jīzhì)和责任倒追(zhuī)工作机制,对招生制度不健全、招生管理不到位、招生工作不规范、招生人员不履责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二)强化政策宣传,注重咨询服务。各地各校要(yào)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创新(xīn)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chōngfènlìyòngwǎngluò)、电视(diànshì)、广播、纸媒体(méitǐ)和新媒体等形式,结合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及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平台,畅通社会咨询了解(liǎojiě)招生政策的渠道,全面优化招生服务,细致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每个考生和家长及时(jíshí)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要大力宣传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jiàoyù)的特点,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zhīxiǎo)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学籍注册等相关政策内容,全面释疑解惑,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zhāoshēng)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各高中学校要进一步(jìnyíbù)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yángézhíxíng)“七个严禁”的规定: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píngtái)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xiàn)以下的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抢拉生源、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hé)有偿招生。各招生学校认真学习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程序(chéngxù),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切实履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工作职责,不得代为填报志愿、私下篡改志愿或违背考生意愿误导填报。对各地各校(gèxiào)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一律由责任学校予以清退,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切实维护高中阶段(jiēduàn)学校招生秩序。

(四)强化责任追究(zhuījiū),严肃(yánsù)执纪问责。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违规招生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对相关责任人从重(cóngzhòng)、从严、从快处理;对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hé)规定、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将(jiāng)视情节轻重给予约(yuē)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jìhuà)、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fǎlǜzérèn)。

附件:荆州市2025年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mínglù)

2025年5月(yuè)23日

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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