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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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莆田市教育局(jiàoyùjú)最新发布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réncái)(réncái)生态,方便人才子女(zǐnǚ)办理入学(转学(zhuǎnxué))手续,市教育局在需求较为集中的6月(yuè)1日(rì)—6月20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chuāngkǒu)提供便利服务。请有子女入学(转学)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bàngōngshì)关于印发<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莆委人才办〔2024〕7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shìxiàng)的通知》(莆教〔2025〕8 号)文件规定,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转学)相关申报材料。
2025年5月21日(rì)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zǐnǚ)入学
(转学)申请(shēnqǐng)服务指南
《中共莆田(pútián)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guānyú)(guānyú)印发<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shìxíng))>的通知》(莆委人才办〔2024〕7号)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5〕8号)。
1.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莆田市(pútiánshì)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
3.数量(shùliàng)限制:无数量限制
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fúwù)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
1.收件窗口:莆田市(pútiánshì)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
2.决定机构:莆田市、县区(管委会)教育局(jiàoyùjú)(事务局)
每年6月(yuè)1日—6月20日
每年7月下旬(xiàxún)—8月中旬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yuè)(yuè)25日前将《莆田市引进人才(réncái)子女信息汇总》和《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shēnqǐngrén)。
特殊情况,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jízhōng)受理时间的,在完成(wánchéng)人才认定后的,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安排就学。
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zhuǎnxué))申请表
2.申请在居住地入学(转学)的须提供人才本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jūzhùzhèng)和户口本(hùkǒuběn)。
3.高层次人才(réncái)子女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shēnqǐng)就读的,须提供《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复印件(加盖(jiāgài)单位公章),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证明并(bìng)加盖单位公章。
1.时间(shíjiān):周一至(zhì)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下午2:30-5:30(非(fēi)夏令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xíngzhèng)服务中心(fúwùzhōngxīn)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
中心管委会投诉电话(diànhuà):0594—12345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chénshù)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bóhuí)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1.申请材料(shēnqǐngcáiliào)中提供的复印件,应签字确认或(huò)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可不提供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yīng)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zǐnǚ)入学(转学)申请表
附件2: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政策待遇(dàiyù)


莆田市教育局(jiàoyùjú)最新发布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réncái)(réncái)生态,方便人才子女(zǐnǚ)办理入学(转学(zhuǎnxué))手续,市教育局在需求较为集中的6月(yuè)1日(rì)—6月20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chuāngkǒu)提供便利服务。请有子女入学(转学)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bàngōngshì)关于印发<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莆委人才办〔2024〕7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shìxiàng)的通知》(莆教〔2025〕8 号)文件规定,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转学)相关申报材料。
2025年5月21日(rì)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zǐnǚ)入学
(转学)申请(shēnqǐng)服务指南
《中共莆田(pútián)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guānyú)(guānyú)印发<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shìxíng))>的通知》(莆委人才办〔2024〕7号)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5〕8号)。
1.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莆田市(pútiánshì)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
3.数量(shùliàng)限制:无数量限制
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fúwù)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
1.收件窗口:莆田市(pútiánshì)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
2.决定机构:莆田市、县区(管委会)教育局(jiàoyùjú)(事务局)
每年6月(yuè)1日—6月20日
每年7月下旬(xiàxún)—8月中旬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yuè)(yuè)25日前将《莆田市引进人才(réncái)子女信息汇总》和《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shēnqǐngrén)。
特殊情况,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jízhōng)受理时间的,在完成(wánchéng)人才认定后的,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安排就学。
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zhuǎnxué))申请表
2.申请在居住地入学(转学)的须提供人才本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jūzhùzhèng)和户口本(hùkǒuběn)。
3.高层次人才(réncái)子女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shēnqǐng)就读的,须提供《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复印件(加盖(jiāgài)单位公章),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证明并(bìng)加盖单位公章。
1.时间(shíjiān):周一至(zhì)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下午2:30-5:30(非(fēi)夏令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xíngzhèng)服务中心(fúwùzhōngxīn)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
中心管委会投诉电话(diànhuà):0594—12345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chénshù)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bóhuí)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1.申请材料(shēnqǐngcáiliào)中提供的复印件,应签字确认或(huò)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可不提供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yīng)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zǐnǚ)入学(转学)申请表
附件2: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政策待遇(dàiy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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