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如何解?官方回应
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如何解?官方回应
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如何解?官方回应原标题(biāotí):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近六成,6月1日起管理规范实施
自然人网店(wǎngdiàn)监管难题如何解(政策解读·问答)
农家特产从田间(tiánjiān)地头直达城市餐桌,设计师独家定制手作陶艺……近年来,自然人网店快速发展,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的近六成。网店数量快速增长背后也暗藏隐忧:有的因平台入驻和管理标准不一,导致部分(bùfèn)网店虚假注册,维权“找(zhǎo)不到人”;有的违规行为监测处置不足,导致“三无”产品(chǎnpǐn)、虚假发货、虚假宣传等问题(wèntí)频发,劣币驱逐良币(liángbì);有的退出管理随意,导致卖假货、刷单炒(chǎo)信后直接“跑路”,消费者投诉无门。
6月1日起(rìqǐ),市场监管总局《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作为(zuòwéi)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对自然人网店进行全流程全链条规范,填补(tiánbǔ)自然人网店管理制度规则的空白。就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fùzérén)。
问:近年来,自然人网店监管(jiānguǎn)发现哪些突出(tūchū)问题,促使出台专门规范?
答:自然人网店是指通过网络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biànmín)劳务、零星(língxīng)小额交易(年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等类型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在稳增长(zēngzhǎng)、促消费、保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zuòyòng)。
但是,由于自然人网店(wǎngdiàn)免予(miǎnyǔ)登记,各平台对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信息公示、运营检查、违规行为监测处置、权利救济、退出平台等(děng)方面,管理标准不统一,发生问题(wèntí)后往往找不到人、查不到事(shì),难以有效追责。自然人网店成为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者被侵权、网售违禁品等问题的重灾区。这些问题既不利于自然人网店进一步(jìnyíbù)发展壮大,也不利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影响了平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为促进(cùjìn)自然人网店健康规范发展(fāzhǎn),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市场监管行业标准,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xíngshì),推动提升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问:《规范(guīfàn)》如何解决(jiějué)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将如何解决网店“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
答:《规范》适用(shìyòng)的网络交易平台(píngtái),既包括传统货架电商平台,也包括直播电商、社交电商、二手电商等(děng)新型电商平台。通过构建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四个统一(tǒngyī)”管理框架,系统解决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
统一入驻(rùzhù)标准,源头保障网店真实性。细化(xìhuà)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的信息(xìnxī)采集与审核,要求平台采集自然人网店经营者身份信息,对自然人姓名(xìngmíng)和网店提现银行账户进行一致性审核,推动解决自然人网店的主体真实性问题,保障交易安全。
统一运营(yùnyíng)规则,规范网店经营行为。细化自然人网店展示要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细化平台(píngtái)信用评价及评价信息管理制度,禁止(jìnzhǐ)删除、更改、假冒消费者评价信息。细化平台违规行为监测制度,要求平台对(duì)销售假冒伪劣、虚假(xūjiǎ)宣传、虚假发货等行为主动排查、及时发现并(bìng)处置报告。对自然人网店保护消费者不力的,可根据平台规则,调查支持消费者诉求并将处理结果告知自然人网店。
统一退出机制,保障消费者售后权益。细化自然人网店(wǎngdiàn)退出平台信息公示义务,要求关店必须提前30天在(tiānzài)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给消费者维权(wéiquán)保留足够时间。细化自然人网店退出交易保障要求,明确平台应督促(dūcù)自然人网店在公示期内履行完发货、退换货、维修等义务,避免网店“人去楼空(rénqùlóukōng)”后消费者维权无门。
统一数据(shùjù)报送标准,提升监管和维权(wéiquán)效能。明确要求平台经营者记录保存自然人网店管理信息、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数据,发挥(fāhuī)数据在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和维权效率中的作用。
问:如何平衡规范管理与(yǔ)鼓励小微经营者发展之间的关系?
答:坚持鼓励发展和(hé)规范管理并重。一方面,落实细化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通过明确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zìránrén)(zìránrén)网店运营检查、网店展示、知识产权管理、合规(héguī)管理、违规行为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划出自然人网店经营“红线”和合规边界,引导自然人网店守法经营。
另一方面,从稳主体、稳就业角度,创新提出信用正向激励、救济(jiùjì)与援助等鼓励扶持内容。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对信用评价好的自然人网店(wǎngdiàn)(wǎngdiàn),给予营销活动(huódòng)支持等场景优先或者简化流程、减免技术服务费或佣金等激励措施,扶持优质网店。提供权利救济与援助。鼓励平台为(wèi)自然人网店协助调解纠纷、因不可抗力原因履约困难时采取救济措施、进行(jìnxíng)专项补贴等。注重宽严并济。要求平台对自然人网店违规行为先纠正,综合考虑违规情节情形等,梯次(tīcì)化采取提醒告诫、限期改正(gǎizhèng)、公示警告、权限限制等处置措施,避免“小过重处”。
问:依据《规范》,自然人开店步骤和流程有(yǒu)什么变化?会不会增加合规成本(chéngběn)?
答:《规范》按照“最小必要”原则,统一了各网络交易平台对(duì)自然人网店入驻的信息采集和审核标准,便利(biànlì)自然人网店市场准入。要注意的是,自然人姓名与网店提现银行账户(zhànghù)如不一致,将无法开办网店。该要求(yāoqiú)是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yīngdāng)如实公示身份信息义务的细化,未增加守法经营者的合规成本。
问:《规范》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和自然人(zìránrén)网店的经营负担?
答:《规范》遵循市场规律(shìchǎngguīlǜ),尊重平台经济特点和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聚焦(jùjiāo)自然人网店发展和监管中的(de)(de)关键问题,一方面增强相关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kěcāozuòxìng),另一方面总结提炼平台企业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协议规则、管理举措,将之上升为标准,推动提升平台合规治理水平(shuǐpíng)。有利于引导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对自然人网店的管理水平;有利于督促自然人网店合规经营,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hángyèbiāozhǔn),未(wèi)增加强制性义务。

原标题(biāotí):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近六成,6月1日起管理规范实施
自然人网店(wǎngdiàn)监管难题如何解(政策解读·问答)

农家特产从田间(tiánjiān)地头直达城市餐桌,设计师独家定制手作陶艺……近年来,自然人网店快速发展,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的近六成。网店数量快速增长背后也暗藏隐忧:有的因平台入驻和管理标准不一,导致部分(bùfèn)网店虚假注册,维权“找(zhǎo)不到人”;有的违规行为监测处置不足,导致“三无”产品(chǎnpǐn)、虚假发货、虚假宣传等问题(wèntí)频发,劣币驱逐良币(liángbì);有的退出管理随意,导致卖假货、刷单炒(chǎo)信后直接“跑路”,消费者投诉无门。
6月1日起(rìqǐ),市场监管总局《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作为(zuòwéi)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对自然人网店进行全流程全链条规范,填补(tiánbǔ)自然人网店管理制度规则的空白。就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fùzérén)。
问:近年来,自然人网店监管(jiānguǎn)发现哪些突出(tūchū)问题,促使出台专门规范?
答:自然人网店是指通过网络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biànmín)劳务、零星(língxīng)小额交易(年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等类型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在稳增长(zēngzhǎng)、促消费、保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zuòyòng)。
但是,由于自然人网店(wǎngdiàn)免予(miǎnyǔ)登记,各平台对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信息公示、运营检查、违规行为监测处置、权利救济、退出平台等(děng)方面,管理标准不统一,发生问题(wèntí)后往往找不到人、查不到事(shì),难以有效追责。自然人网店成为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者被侵权、网售违禁品等问题的重灾区。这些问题既不利于自然人网店进一步(jìnyíbù)发展壮大,也不利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影响了平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为促进(cùjìn)自然人网店健康规范发展(fāzhǎn),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市场监管行业标准,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xíngshì),推动提升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问:《规范(guīfàn)》如何解决(jiějué)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将如何解决网店“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
答:《规范》适用(shìyòng)的网络交易平台(píngtái),既包括传统货架电商平台,也包括直播电商、社交电商、二手电商等(děng)新型电商平台。通过构建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四个统一(tǒngyī)”管理框架,系统解决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
统一入驻(rùzhù)标准,源头保障网店真实性。细化(xìhuà)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的信息(xìnxī)采集与审核,要求平台采集自然人网店经营者身份信息,对自然人姓名(xìngmíng)和网店提现银行账户进行一致性审核,推动解决自然人网店的主体真实性问题,保障交易安全。
统一运营(yùnyíng)规则,规范网店经营行为。细化自然人网店展示要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细化平台(píngtái)信用评价及评价信息管理制度,禁止(jìnzhǐ)删除、更改、假冒消费者评价信息。细化平台违规行为监测制度,要求平台对(duì)销售假冒伪劣、虚假(xūjiǎ)宣传、虚假发货等行为主动排查、及时发现并(bìng)处置报告。对自然人网店保护消费者不力的,可根据平台规则,调查支持消费者诉求并将处理结果告知自然人网店。
统一退出机制,保障消费者售后权益。细化自然人网店(wǎngdiàn)退出平台信息公示义务,要求关店必须提前30天在(tiānzài)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给消费者维权(wéiquán)保留足够时间。细化自然人网店退出交易保障要求,明确平台应督促(dūcù)自然人网店在公示期内履行完发货、退换货、维修等义务,避免网店“人去楼空(rénqùlóukōng)”后消费者维权无门。
统一数据(shùjù)报送标准,提升监管和维权(wéiquán)效能。明确要求平台经营者记录保存自然人网店管理信息、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数据,发挥(fāhuī)数据在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和维权效率中的作用。
问:如何平衡规范管理与(yǔ)鼓励小微经营者发展之间的关系?
答:坚持鼓励发展和(hé)规范管理并重。一方面,落实细化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通过明确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zìránrén)(zìránrén)网店运营检查、网店展示、知识产权管理、合规(héguī)管理、违规行为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划出自然人网店经营“红线”和合规边界,引导自然人网店守法经营。
另一方面,从稳主体、稳就业角度,创新提出信用正向激励、救济(jiùjì)与援助等鼓励扶持内容。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对信用评价好的自然人网店(wǎngdiàn)(wǎngdiàn),给予营销活动(huódòng)支持等场景优先或者简化流程、减免技术服务费或佣金等激励措施,扶持优质网店。提供权利救济与援助。鼓励平台为(wèi)自然人网店协助调解纠纷、因不可抗力原因履约困难时采取救济措施、进行(jìnxíng)专项补贴等。注重宽严并济。要求平台对自然人网店违规行为先纠正,综合考虑违规情节情形等,梯次(tīcì)化采取提醒告诫、限期改正(gǎizhèng)、公示警告、权限限制等处置措施,避免“小过重处”。
问:依据《规范》,自然人开店步骤和流程有(yǒu)什么变化?会不会增加合规成本(chéngběn)?
答:《规范》按照“最小必要”原则,统一了各网络交易平台对(duì)自然人网店入驻的信息采集和审核标准,便利(biànlì)自然人网店市场准入。要注意的是,自然人姓名与网店提现银行账户(zhànghù)如不一致,将无法开办网店。该要求(yāoqiú)是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yīngdāng)如实公示身份信息义务的细化,未增加守法经营者的合规成本。
问:《规范》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和自然人(zìránrén)网店的经营负担?
答:《规范》遵循市场规律(shìchǎngguīlǜ),尊重平台经济特点和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聚焦(jùjiāo)自然人网店发展和监管中的(de)(de)关键问题,一方面增强相关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kěcāozuòxìng),另一方面总结提炼平台企业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协议规则、管理举措,将之上升为标准,推动提升平台合规治理水平(shuǐpíng)。有利于引导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对自然人网店的管理水平;有利于督促自然人网店合规经营,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hángyèbiāozhǔn),未(wèi)增加强制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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